邵阳市大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区建设行业主管单位,其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原邵阳市西区城建科,1997年邵阳市行政区划调整成立大祥区后,正式命名为邵阳市大祥区建设局(建委)。2013年更名为邵阳市大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2015年,根据《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<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邵大字[2015]54号),正式设立邵阳市大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三股一室,下辖大祥区建筑工程管理站一个事业单位。局机关干部共10名(女性1名),其中中共党员9名,无党派1名,干部平均年龄47岁,年龄最大的55岁,最小的31岁,在职干部均为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。
该局在以局长为核心的党组班子成员的带领下,精诚团结、务实进取。一是狠抓局机关内部管理,加强了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;二是狠抓干部的素质提升,每年坚持办干部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班,与时俱进,更新知识;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,在局机关内部建立起了一支高效、廉洁,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干部队伍。
多年来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该局以城乡建设工作为主线,重点以抓好城区小街小巷改造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,改善人居生活环境,提升城市品位,为加快建设小康大祥、法治大祥、活力大祥、美丽大祥,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1、职责调整
(1)取消、调整、增加由市、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(2)将区交通运输局的住房和城乡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(3)将原区民政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(4)将房产、建工部门有关行政管理的职责,整合划入住建部门(待市主管部门明确相关职责才能确定)。
(5)加强和推进建筑节能,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,加强村镇建设管理,指导农村住房建设,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。
(6)加强城市公园和城区绿化设施建设,改善人居生态环境,促进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。
2、主要职责
(1)宣传、贯彻和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住房和乡建设事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订并指导实施相关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配合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做好相应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。
(2)综合管理城市建设和城建监察工作;研究提出新城发展规划,参与编制新城发展计划,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,指导集镇扩建管理工作及农村住房建设。
(3)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、政策、规定的拟定和实施,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住房保障规划的制定和落实,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。
(4)负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(包括建筑劳务市场、勘察设计市场、房地产市场、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等),负责全区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,配合安监部门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,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。
(5)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,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、管理和使用。
(6)加强和推进建筑节能,负责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;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规划、建设、维护与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标志性建筑的保护工作。
(7)研究制订全区建设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、人才培养规划,负责建设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。
(8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领导成员及分工 | 黄承意 党组书记、局 长:主持全面工作; 周志刚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分管工程建设、城区建设和绿化工作,负责人事、政工、扶贫和联系城市重点项目建设、棚改、城区住房保障等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协调处理;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分管农村建设、工程监管和建管站工作,负责财务、消防、安全生产障和联系农村重点项目建设、村镇建设、建安企业、、农村住房保障等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协调处理; 谢玲玲 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:分管纪检、监察工作,负责财务会审、造价审核、工程质量,协助城乡建设、项目招投标等工作; 彭怡俊 主任科员:分管办公室,负责党建、综治信访维稳、计生、年度考核等工作,配合区委、区政府安排的局机关综合性中心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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